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我校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为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创造条件。经研究决定,拟于本学期继续举办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半年开展鉴定职业工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 维修电工 育婴员
心理咨询师(只能单科补考考生报名) 理财规划师 (只能单科补考考生报名)
办公软件应用 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图形图像处理(Photoshop)
二、工作开展
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鉴定职业的宣传、汇总、考务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宣传工作。鉴定报名相关事项以当期“开考公告”为准,报名地点设求是楼D106室,集体报名可按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鉴定所。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办学情况申请开设新增鉴定职业。
全国、全省统考技能鉴定工作按福建省职业技能指导中心通知文件开展;市统考职业、计算机高新考试由开展鉴定职业所在二级学院报鉴定所后统一安排。
按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二年级下学期(含)以上在校生方可参加职业资格鉴定,且市统考鉴定职业工种须与本专业对应。
培训工作于鉴定报名结束后开展,原则上按已开办培训工种和专业相近原则归口各二级学院开展,具体工作由鉴定所统一协调安排。鉴定所将培训人员名单报培训单位,培训单位须将培训方案提前报鉴定所,并存档培训点名表。培训费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分解至各二级学院。
三、收费
相关费用按《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7】63号)规定收取。集体报名考生费用经核对后,直接上缴财务处;单独报名考生和社会考生报名费用由鉴定所汇总后上交。
附:1. 宁德师院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开考公告
2.二0一八年上半年职业技能鉴定一览表
宁德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