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师院继教〔2017〕1号
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系:
为提高我校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为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创造条件。经研究决定,拟于本学期继续举办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企业培训师、心理咨询师、秘书(涉外)、物流师、育婴员、公共营养师(3月25日举办最后一次考试)、化学分析工、维修电工、理财规划师、食品检验工、计算机操作员(办公软件应用、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辅助设计)。
二、工作开展
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鉴定职业的宣传、汇总、考务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系指定专人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宣传工作。鉴定报名相关事项以当期“开考公告”为准,报名地点设行政楼401室,集体报名可按系汇总后统一报鉴定站。各系可根据专业办学情况申请开设新增鉴定职业。
全国、全省统考技能鉴定工作按福建省职业技能指导中心通知文件开展;市统考职业、计算机高新考试由开展鉴定职业所在系报鉴定所后统一安排。
按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专科二年级、本科三年级以上在校生方可参加职业资格鉴定,且鉴定职业工种须与本专业对应。
培训工作于鉴定报名结束后开展,原则上按已开办培训工种和专业相近原则归口各系开展,具体工作由鉴定站统一协调安排。鉴定站将培训人员名单报培训单位,培训单位须将培训方案提前报鉴定站,并存档培训点名表。培训费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分解各系。
三、收费
相关费用按《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7】63号)规定收取。集体报名考生费用经核对后,直接上缴财务处;单独报名考生和社会考生报名费用由鉴定所汇总后上交。
附:二0一七年上半年职业资格鉴定一览表(面向在校生)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二0一七年上半年职业资格鉴定一览表(面向在校生) |
注: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生,所学专业在对照表内的可在二年级下学期申报三级职业资格鉴定(心理咨询师全部专业在大三下报名,且须参加三级培训)。不在对照表内的经过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者,可在三年级下半学期申报三级职业资格鉴定 |
序号 |
鉴定职业 |
面向专业 |
面向年级 |
考试时间 |
报名截止 |
鉴定费 |
培训费 |
提交材料 |
1 |
公共营养师(最后一次考试) |
食品或医学类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生物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蜂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 |
大二下 |
3月25日 |
3月1日 |
250 |
|
1、《国家职业技能申报表》1式2份
2、学生证复印件2份
3、2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3张
4、电子照片1份(JPG格式,文件小于20KB)
5、身份证复印件2份
|
2 |
心理咨询师 |
不限 |
大三下 |
5月中旬 |
3月10日 |
240 |
250 |
3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 |
不限
|
大二下 |
5月中旬 |
3月10日 |
290 |
210 |
4 |
企业培训师 |
不限
|
大二下 |
5月中旬 |
3月10日 |
290 |
210 |
5 |
理财规划师 |
不限 |
大二下 |
5月中旬 |
3月10日 |
240 |
|
6 |
秘书(涉外) |
不限 |
大二下 |
5月中旬 |
3月10日 |
240 |
210 |
7 |
育婴员 |
教育学专业 |
大二下 |
6月上旬 |
3月10日 |
260 |
210 |
1、《国家职业技能申报表》1份 2、2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学生证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
8 |
化学分析工 |
应用化学、化学、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等相关专业
|
大二下 |
6月上旬 |
3月10日 |
260 |
210 |
9 |
食品检验工 |
食品营养与检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等相关专业 |
大二下 |
6月上旬 |
3月10日 |
260 |
210 |
10 |
维修电工(电工) |
物理教育、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机与电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
大二下 |
6月上旬 |
3月10日 |
290 |
210 |
11 |
计算机高级操作员 (图形图像处理) |
不限 |
大二下 |
6月上旬 |
3月10日 |
130 |
170 |
12 |
计算机高级操作员 (计算机辅助设计) |
不限 |
大二下 |
6月上旬 |
3月10日 |
130 |
170 |
13 |
计算机高级操作员 (办公软件应用) |
不限 |
大二下 |
6月上旬 |
3月10日 |
130 |
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