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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鉴定

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的通知

 

 

宁德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部)文件

宁师院继教〔20171

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系:

为提高我校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为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创造条件。经研究决定,拟于本学期继续举办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企业培训师、心理咨询师、秘书(涉外)、物流师、育婴员、公共营养师(3月25日举办最后一次考试)、化学分析工、维修电工、理财规划师、食品检验工、计算机操作员(办公软件应用、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辅助设计)。

二、工作开展

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鉴定职业的宣传、汇总、考务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系指定专人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宣传工作。鉴定报名相关事项以当期“开考公告”为准,报名地点设行政楼401室,集体报名可按系汇总后统一报鉴定站。各系可根据专业办学情况申请开设新增鉴定职业。

全国、全省统考技能鉴定工作按福建省职业技能指导中心通知文件开展;市统考职业、计算机高新考试由开展鉴定职业所在系报鉴定所后统一安排。

按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专科二年级、本科三年级以上在校生方可参加职业资格鉴定,且鉴定职业工种须与本专业对应。

培训工作于鉴定报名结束后开展,原则上按已开办培训工种和专业相近原则归口各系开展,具体工作由鉴定站统一协调安排。鉴定站将培训人员名单报培训单位,培训单位须将培训方案提前报鉴定站,并存档培训点名表。训费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分解各系。

三、收费

相关费用按《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7】63号)规定收取。集体报名考生费用经核对后,直接上缴财务处;单独报名考生和社会考生报名费用由鉴定所汇总后上交。

 

附:二0一七年上半年职业资格鉴定一览表(面向在校生)

 

 

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二0一七年上半年职业资格鉴定一览表(面向在校生)
注: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生,所学专业在对照表内的可在二年级下学期申报三级职业资格鉴定(心理咨询师全部专业在大三下报名,且须参加三级培训)。不在对照表内的经过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者,可在三年级下半学期申报三级职业资格鉴定
序号 鉴定职业 面向专业 面向年级 考试时间 报名截止 鉴定费 培训费 提交材料
1 公共营养师(最后一次考试) 食品或医学类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生物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蜂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 大二下 3月25日 3月1日 250   1、《国家职业技能申报表》1式2份

2、学生证复印件2份

3、2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3张

4、电子照片1份(JPG格式,文件小于20KB)

5、身份证复印件2份

2 心理咨询师 不限 大三下 5月中旬 3月10日 240 250
3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 不限
大二下 5月中旬 3月10日 290 210
4 企业培训师 不限
大二下 5月中旬 3月10日 290 210
5 理财规划师 不限 大二下 5月中旬 3月10日 240  
6 秘书(涉外) 不限 大二下 5月中旬 3月10日 240 210
7 育婴员 教育学专业 大二下 6月上旬 3月10日 260 210 1、《国家职业技能申报表》1份
2、2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学生证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8 化学分析工 应用化学、化学、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等相关专业
大二下 6月上旬 3月10日 260 210
9 食品检验工 食品营养与检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等相关专业 大二下 6月上旬 3月10日 260 210
10 维修电工(电工) 物理教育、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机与电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大二下 6月上旬 3月10日 290 210
11 计算机高级操作员
(图形图像处理)
不限 大二下 6月上旬 3月10日 130 170
12 计算机高级操作员
(计算机辅助设计)
不限 大二下 6月上旬 3月10日 130 170
13 计算机高级操作员
(办公软件应用)
不限 大二下 6月上旬 3月10日 130 170

 

 

 

发布日期: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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