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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宁德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一章  院长职责

 

1、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全面工作。

2、贯彻国家、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办学,规范管理。

3、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

4、负责成人高等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5、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工作需要,明确各岗位职责,做到分工合理、恪尽职守、团结协作。

6、定期召开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例会,讨论和布置每周重点工作安排。

7、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各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审批。

8、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综合部是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和日常管理。主要职责:

第二章  综合部

 

1、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当好学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负责学院办公室各项工作的协调与落实,协调学院内外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学院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的筹备、组织、协调,做好记录和有关影像资料的立卷、归档。

4、负责学院重要文稿的起草,落实学院内外文电收发与请示办理工作。

5、负责安排学院院务会议,做好院务会议等的会议记录。

6、负责学院行政印鉴保管。

7、负责学院财产的登记与保管。

8、协助院长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及审核工作。

9、健全办公室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10、负责协同各部门做好各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的申报、检查、合同、评估、奖惩等工作。

11、负责上级领导和兄弟院校的来访接待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联络和院内协调工作。

12、协助学院安全保卫和爱国卫生工作。

13、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工资等。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培训部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

2、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设计并印发招生简章,落实招生宣传,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指导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的招生工作。

4、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组织新生入学测试。

5、负责教育部平台数据报送,负责省教育厅的年度录取备案工作。

6、贯彻执行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根据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和市场需求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调整、确定学院的专业设置,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7、制订学院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做好课程安排、各项考试安排和教学资源更新等工作。

8、应用网络教学平台,做好教与学过程的跟踪、分析、指导和管理工作,及时提出调整决策。

9、负责审定并检查各专业的教学执行情况,组织教学质量评估,进行专题调研,总结教学经验,发现教学优秀典型。

10、负责与教务部、学生学习支持服务部门共同指导同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的教学、教务、学生学习支持服务工作。

11、协同相关教学院系,深入企业了解相关行业、公司、单位的用人需求,协助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12、起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13、按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做好近各类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14、负责做好各类学生学籍异动,负责发放学生证和学籍卡,做好学生学籍档案的整理。

15、负责考试违纪情况登记与存档。

16、负责各类学生的学位申请与审核工作。

17、了解继续教育、网络教育、高职教育的政策和法规,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动态,研究和制定非学历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阶段性计划。

18、负责非学历培训项目拓展、开发、方案制定、宣传推广和具体实施。

19、负责非学历培训的课程资源开发、交换、跟踪拍摄和购买引进等。

20、负责聘请专家、名师,明确其工作任务和工作报酬。

21、负责培训学员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22、协助培训学员到对口企业、学校等单位进行考察、参观及教学实践活动的联系和组织。

23、负责与省、市、县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及教师培训机构保持长期沟通、协调和联系。

发布日期: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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