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做好特殊时期值班值守工作,特重申值班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值班安排
(一)学校总值班。由党政办统一安排,领导带班,机关(含教辅部门)干部轮流值班。
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每天(含星期六、星期天)安排白天、晚上2班次,白天班从当天上午8:30至当天下午17:30,晚班时间从当天下午17:30至次日8:30。
(二)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值班。对应学校总值班时间和要求做好特殊时期值班安排,由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带班,教职工轮流值班。
二、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调整值班安排。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值班室坐班值守,准时准点到位,不得擅自离岗,做到不离岗、不脱岗、不替岗。值班人员个人手机和值班电话要确保畅通。
3.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对重要来电、事项及办理情况进行及时登记,并报告带班主任或带班领导。严格按照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的原则,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紧急处置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现象发生。
4.学校将随时组织检查值班值守情况,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将严肃追责。
党政办
2020年1月31日